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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進村──閩西四保的寺廟、宗族與村落(約14-20世紀)

論文
劉永華
年份: 
2018
卷: 
16
期數: 
1
頁數: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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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試圖通過梳理歷史上閩西四保地區的寺廟修建活動和寺廟步入當地村落的歷史進程,揭示寺廟和神明對於不同時期四保社會的意義,探討神明祭祀與地域社會之間的動態關係。

從宋元時期至明代中葉,四保的儀式-社會實踐主要圍繞佛教寺院、地方神廟、社壇和厲壇及功德寺進行,這些寺廟和神壇主導着當地鄉村的象徵生活和社會生活。明中葉以來,在明清王朝推行的鄉村統治制度、禮下庶人、鄉村經濟的商業化、地方權力角逐等多種因素的交相影響下,四保社會發生了一系列變動,具體體現為:宗族組織的興起、神壇的分化、村廟的普及、跨村落聯盟的興起和神明會社的湧現等。在這些變動的影響下,寺廟與地域社會之間的關係開始發生重大轉變。

從15世紀中葉起,在士大夫和地方精英的推動下,四保宗族啟動收族實踐,此後至18世紀末,宗族逐漸在當地普及。隨着宗族的普及,祖先祭祀從寺廟剝離出來,轉移到祠堂舉行,同時,親屬關係成為動員社會資源、重組社會關係最重要的「語言」之一。儘管如此,明代中葉以前建立的以寺廟為中心的社會框架基本延續下來,但其地位和社會內容發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變。

在宗族興起的同時,四保寺廟與地域社會之間的關係也出現了種種變動。從明中葉至土改前夕,當地寺廟數量劇增,寺廟與村落社會的關係越來越密切,部份寺廟與村落逐漸結合,成為界定村落邊界、建構和強化村落認同的宗教象徵,從而出現筆者稱之為寺廟進村的歷史進程,現代意義上的祭祀圈開始普遍出現。寺廟還藉由為跨村落聯盟和宗族內部的人際網絡提供儀式-社會框架,深刻地介入鄉村生活當中。最後,一個以寺廟為中心的村落社會形成了。

歷史人類學學刊